關于《美姑縣賦予鄉鎮縣級行政權力事項清單》的解讀
有效性:有效 來源:美姑縣編制辦 發布日期:2022-04-01 15:40 【打印本頁】 分享到:
關于《美姑縣賦予鄉鎮縣級行政權力事項清單》的解讀
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做好擴權賦能作,我縣印發了《美姑縣賦予鄉鎮縣級行政權力事項清單》,一下簡稱《清單》。
一、《清單》的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賦予鄉鎮(街道)縣級行政權力事項指導目錄(第二批)》、《中共涼山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擴權賦能事項調研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印發<賦予鄉鎮(街道)縣級行政權力事項指導目錄(州級)>的通知》(涼編辦﹝2022﹞29號)文件精神,進一步突出賦予鄉鎮(街道)縣級行政權力事項的適用性、針對性,做到省人民政府“一類鄉鎮一張清單”的工作要求,現特制定本清單。
二、《清單》要求
各鄉鎮、各縣級相關部門要做好信息共享、爭議協商、評議考核等相關工作,確保鄉鎮(街道)賦權事項接得住、用得好。各鄉(鎮)人民政府要落實責任主體,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行政權力事項制定規范統一的一次性告知書、服務指南和工作流程圖,在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規范運行。縣級相關部門對賦予鄉鎮(街道)行政權力事項要與鄉鎮(街道)做好上下銜接,適時開展專項督查和評估,加強對下放權力事項的業務培訓和指導,確保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的改革部署落地見效。